留学生支援

签证

  • 留学生支援
  • 签证
  • 外国人登录
  • 滞留资格延长
  • 滞留资格变更
  • 小时制就业
  • 出入境事务所信息

外国人登录对象

自入境至大韩民国之日起,想要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

赋予滞留资格或获得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外国人

入学至汉阳大学ERICA后,新签发D-2签证后入境的所有外国留学生,应于入境后90天以内进行外国人登录。

外国人登录时期

想要在大韩民国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必须得在入境后90天以内进行登录申请。

在国内获得滞留资格,或得到资格变更许可的外国人,应于得到该许可立即申请。

※ 规定期间内(入境或滞留资格赋予之后起90天以内)如果未进行外国人登录,会发生罚款,请务必进行外国人登录。

受理方法

团体受理

有关团体受理的信息,请于每学期确认相关公告。

个别受理

因为特殊原因没能进行团体受理的学生, 应通过hikorea,预约访问日期后,携带好下面所示的所有资料后,前往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个别受理。

递交资料

综合申请书 1份

护照与护照复印件 1份

照片1张 (白底, 3.5*4.5cm) 照片规格说明

在校证明书 1份

滞留地证明材料(房地产合同或居住确认书或宿舍入住确认证等)

签发手续费30,000韩元

外国人登录事项变更申报

外国人登录事项变更申报是什么?

外国人登录当时输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护照号,护照签发日期、护照有效期间,学校变更(包括名称变更),地址发生变更事项时,应重新输入变更事项,以便出入境事务所知道该事实。


申请时期

自下面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事项之日起14天以内申请、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国籍变更

护照号,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间变更

学校变更(包括名称变更)

地址搬迁(地址搬迁申报可通过管辖区厅办理)

※ 自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未变更申报时,可能会发生罚款。

申请方法

前往管辖区出入境事务所或 www.hikorea.go.kr 网上申报

递交资料
共同资料

1. 综合申请书

2. 护照

3. 外国人登录证

相应人员
(准备属于下面变更理由的资料)

可以证明姓名等个人信息变更的材料

变更的学校在校证明书与前学校注销证明书

变更的地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

外国人登录证重新签发

申请时期

自重新签发理由发生之日起15天以内申请

重新签发理由

丢失或无外国人登录证时

外国人登录证过陈旧用不了时

填写所需内容内容的栏不够用时

外国人登录事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国籍)发生变更时(自理由发生之日起15天以内申请)

所需资料

护照

申请书

旧外国人登陆证

阐明申请理由的资料(丢失时)

彩照1张(3.5cm X 4.5cm, 6个月以内拍的半个名片大小)

旧外国人登陆证(如果用不了,填写所需内容内容的栏不够用时,外国人登录事项发生变更时)

签发手续费30,000韩元

重新签发地点

地址管辖区出入境.外国人官署

滞留资格延长

申请时期

签证到期4个月前开始至到期日前为止申请

递交资料
共同资料

1. 综合申请书

2. 护照复印件

3.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

4. 在校证明书

5. 教育费缴纳证明书

6. 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

7. 滞留地证明材料(房地产合同或居住确认书或宿舍入住确认证等)

8. 延长手续费60,000韩元

相应人员

1. 银行余额证明书

课程结业人员 (研究报名生): 各年度1人家庭居住金额基准额 x 滞留月数 x 1/2

* 2023年各年度1人家庭居住基准额(首尔): 330,000韩元

* 2023年各年度1人家庭居住基准额(京畿): 255,000韩元

补充学习报名生:1,000万韩元

全学期平均成绩或前一学期成绩为2.0以下人员:1,000万韩元

2. 理由书

毕业延迟人员

全学期平均成绩或前一学期成绩为2.0以下人员

3. 指导教授确认书

因论文或学分未满问题毕业延迟人员
(相应资料上应由留学生负责人签名)

希望从语言研修(D-4)
资格改为留学(D-2)资格的情况

共同资料

1. 综合申请书 1份

2. 护照与护照复印件 1份

3.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

4. 照片1张 (白底, 3.5*4.5cm) 照片规格指南

5. 标准入学许可书

6. 教育费缴纳证明书

7. 语学院(国际教育院)在校或结业证明书

8. 语学院(国际教育院)全课程考勤与成绩证明书

9. 滞留地证明材料(房地产合同或居住确认书或宿舍入住确认证等)

10. 签证变更手续费130,000韩元

相应人员

1. 银行余额证明书

语学院考勤率70%以下的人员: 2,000万韩元
(上述情况下,如果语学院和考入大学为同一所大学时1,000万韩元)

2. 理由书

语学院考勤率70%以下的人员

希望从留学(D-2)资格改为一般求职(D-10-1)
资格的情况

活动范围

不仅包括国内企业.团体等实施的求职活动,还包括在正式就业前收取研修费后实施的短期实习课程

有效期间

最长2年,1次上限为6个月

对象与条件

一般求职(D-10-1)分数制适用对象 : 学士(国内专业学士)以上学位持有人,作为国内合法滞留人员,在求职分数表总共190分钟基本项目为20分以上,得分为60分以上的人, 分数制求职签证(D-10-1)详细评价与配分表

一般求职(D-10-1)分数制免除特例人员

  1. 1) 国内大学毕业的韩国语能力优秀者: 国内正规大学获得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未满3年的人,且持有 TOPIK 4级以上有效成绩表之人, 社会整合程序4阶段中间评价合格人员或事前评价5阶段定位者
  2. 2) 专业职业工作经历人员 : 持有E-1~E-7滞留资格的人,劳动合同到期,或因其他正当的理由结束就业活动的人
限制对象

最近3年以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等,以自费回国等得到出国命令的人,
或得到通告处罚或罚款,且罚款合算金额超过200万韩元以上的人

申请日基准最近1年以内,以求职资格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

3年以内完全没有出过,已经以D-10超过3次变更资格申请的人

递交资料
共同资料

1. 综合申请书 1份

2. 护照与护照复印件 1份

3.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

4. 照片1张 (白底, 3.5*4.5cm) 照片规格指南 照片规格指南

5. 求职活动计划书

6. 滞留地证明资料

7. 手续费130,000韩元

相应人员

1.国内大学毕业的韩国语能力优秀者

学历证明书(仅限自国内学位获得之日起未超过3年)

TOPIK 4级以上有效成绩表

社会整合课程中间评价合格证或事前评价分数表(81分以上)

2. 专业职业(E-1~E-7)工作经验人

可以证明不用从国内出国,也能证明签署新劳动合同的文件(离职同意书 - 在之前工作地点还剩余1个月以上雇用劳动合同期间时)

D-10签证小时制就业活动许可特例

从留学(D-2-1~4, D-2-7)滞留资格变更为求职(D-10)滞留资格,即获得滞留资格变更许可之人,且应满足下面所有条件。

但应排除技术创业准备(D-10-2)和尖端技术实习(D-10-3)。

(1) 获得国内正规大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且自获得学位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人

(2) TOPIK 4级以上有效成绩表、社会整合课程中间评价合格证或事前评价分数表(81分以上)持有人

(3) 未曾以专业职业(E-1 ~ E-7)滞留资格滞留过的人

小时制就业

申请对象

留学签证(D-2)持有人当中具备一定水平的韩国语能力,且专注于留学本身活动,得到大学留学生负责人确认的人
(访问学生(D-2-8)应于滞留资格变更之日(持有签证人员自入境之日)起过6个月以上)

成绩基准

申请日基准之前学期平均成绩应为C学分(2.0)以上

※ 自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未变更申报时,可能会发生罚款。

韩国语能力水平

英语轨道课程的学生,可不受年级限制,满足 TOEFL 530 (CBT 197, iBT 71), IELTS 5.5, CEFR B2, TEPS 601分(NEW TEPS 327分)以上的人应视为已经满足韩国语能力水平(英语专用)

区分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 社会综合计划 (KIIP) 世宗学堂韩国语课程
本科1~2年 3级以上 接受3阶段以上课程或事前评价61分以上 中级1课程以上
本科3~4年,硕博士 4级以上 接受4阶段以上课程或事前评价81分以上 中级2课程以上

※ 英语轨道课程语言能力特例

申请资料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

成绩或出席证明书

韩国语能力(英语能力)证明材料

外国留学生小时制就业确认书(留学生负责人签名)

外国留学生小时制就业条件遵守确认书与雇主身份证复印件
(仅限于营业执照中包含制造业、建设业的情况)

营业执照复印件

标准劳动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小时薪资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以营业执照上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为原则,不允许人力派遣企业等雇佣和使用分离的雇佣合同)

允许时间
大学类型 年级 韩国语能力水平 开始时期 允许时间
工作日
【周中】
周末、假期
学士课程 1~2年级 3级 X 不限 10小时
O 不限 30小时 不限
3~4年级 4级 X 不限 10小时
O 不限 30小时 不限
硕博士课程 无关 4级 X 不限 15小时
O 不限 35小时 不限
限制对象

因准备论文等获得延长滞留时间许可特例的人:

  1. 1)在大学完成正规教育课程(结业)的人,为满足毕业条件而追加、例外获得留学资格许可并滞留的人
  2. 2)硕士、博士正规课程结业后,作为为准备论文而获得延长许可特例的人,如果不是因学分未达标、出席率未达标等不诚实学业而延迟毕业的人,例外地允许兼职就业(以上情况仅限于每周30小时,休息日、公休日、假期中不适用无限制允许规定)

持有研究课程(D-2-5)滞留资格的人

未获得兼职工作许可或有违反许可条件经历的人

注意事项

限制行业:

  1. 1)以营业执照为基准,限制有制造业的情况(2017.9.1.开始)
  2. 2)以营业执照为基准,限制有建筑业的情况(2018.11.1.开始)
  3. 3) 限制在以未成年学生为对象的外国语教育相关设施内的小时制就业活动 ( ex.英语儿童咖啡馆、英语大本营、外语会话补习班等)

限制工作形态 :

  1. 1)未与使用者签订直接雇佣合同的就业活动(配送代理企业骑手活动等)
  2. 2)派遣,承包,中介等根据关系形成的就业活动
  3. 3)远距离工作(建议在居住、大学所在基准最大1小时以内距离工作)

许可期限:滞留期间最长为1年,许可时间范围内的场所限定为2处

场所变更 : 如果因为找到别的雇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事先重新获得小时制就业许可

校内劳动奖学活动是时间制就业许可除外对象

留学生(D-2)的收益研究活动

(所属大学内研究活动)从大学及产学合作团获得研究津贴时:

  1. 1) 参与和学业有关的研究 : 免除小时制就业许可
  2. 2) 参与和学业无关的研究 : 需要小时制就业许可

(所属大学外研究活动)从大学外部机关获得研究费时:

  1. 1) 参与和学业有关的研究 : 需要小时制就业许可 (需要提交学业相关与否确认文件资料 - 指导教授确认书、单科大学校长或研究生院长以上教师推荐书、所属大学外研究活动参与理由书)
  2. 2) 参与和学业无关的研究 : 需要滞留资格以外的活动许可

自然科学领域政府出资研究机关的收益性研究(院)活动,不论是否与学业有关,例外地允许通过资格外活动许可

安山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

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

无区号直接拨打1345(提供韩文、英文、中文、日文咨询)

网址

http://www.hikorea.go.kr

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
031-364-5700
地址
京畿道安山市檀园区广德四路96
位置
地铁4号线古栈站对面DO结婚礼堂大厦2楼
工作时间
09:00 - 18:00(中午时间: 12:00 - 13:00)
谷歌地图

개인정보처리방침

Close

이메일무단수집거부

닫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