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派遣&留学

国外派遣交换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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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证范围

一学期做多20学分为止,可以用教养或专业学分给与认可

毕业所需的学生的1/2范围内可认可

插班生在毕业所需的学分接点上插班时,应在已认可的学分以外的剩余学分的1/2范围以内给与认可

应以专业学分(专业核心或专业深化), 教养学分, 一般选择学分区分认可

出国前

出国前应决定派遣大学计划授课课程后,向所属大学行政组确认是否时认可学分的课程

副专业或多重专业人员,应向相应单科大学确认是否可以认可学分

回国后

STEP 1
[国际处]
学籍变动处理,学分认证流程说明

学生将回国报告书输入至 HY-in (位置: 学生 HY-in > 申请 > 学分交流管理 > 交换留学 > 交换留学申请内容菜单)

STEP 2
[学生]
向HY-in上传回国报告书

交换留学结束前,参考发到个人电子邮箱里面的学分认证流程,由学生亲自把从派遣学校结业的内容 (结业学期, 英文课程名, 各科目学分, 等级)输入至 HY-in (位置: 学生 HY-in-申请-成绩- 派遣大学学分认证申请菜单)

  1. (1)等级不以ABCDEF来标记的情况?

    相对学校如果有另外所提供的变换表时,应优先适用相对学校变换表,如果没有变换表,应基于国际处邮件发送的“各国家成绩等级变换表(欧洲)”为基准变换等级后填写

  2. (2)不得在ECTS任意适用2/3输入

    学生应将成绩表上的ECTS如实输入系统,日后在单科大学审核学分后,将最终认定学分修改输入至系统里

  3. (3)如果有F分或有中途放弃的科目时?

    按成绩表上的内容如实填写

※ 注意事项

科目名称应以英文填写,学分和等级应按照成绩证明书上的内容如实填写

提交或输出后如果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时,应向所属单科大学联系,要求激活学分认证申请菜单修改功能。为了中间保存而点击提交后,也能不能进行修改,因此提交前应慎重填写

STEP 3
[学生]
为了学分认证审核提交资料
  1. (1)交换学生科目结业明细输出

    HY-in上输入成绩后,点击画面上侧的<输出>键输出

    ※ 多重/副专业学习中的学生: 主专业以外多重/副专业[交换学生课程结业明细]分别输出

  2. (2)主专业与多重/副专业分别提交至行政组

    (各专业)交换学生科目结业明细 + 派遣大学成绩证明书 + 科目概要书(英文/国文)

※ 注意事项

仅限于主专业中完成学分认可审议的科目,可以审核多重/副专业学分认可

即使与主专业无关的课程,也会用于主专业审核,敬请注意

STEP 4
[学院/专业]
在所属院系审核成绩后将内容发给学士组

※ 在国外结业的各科目等级应由院系最终以P/F审核变换

STEP 5
[学士组]
学士组最终成绩处理

※ 提交或输出后如果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时,应向所属单科大学行政组联系,要求激活学分认证申请菜单修改功能。(国际组没有菜单激活权限)

输入画面例子

输出画面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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